民营经济“玻璃门”效应显现?
资讯来源:浙江市场导报 发布时间:2007-5-11 16:23:07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布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我国个体私营经济就业人数达1.2亿人,比上年增加1021.4万人,增长9.5%,占全国就业人数的15.4%。2006年,全国私营企业总产值31855.1亿元,比上年增长16.1%;销售总额34959亿元,增长15.1%。全国个体工商业总产值10731.6亿元,比上年增长9.4%;销售总额25489.5亿元,下降2.9%。
(《中国青年报》5月7日)
    去年我国的经济增长为10.9%,这当然是最主要的经济参数。而个体私营经济就业人数只增长9.5%,个体工商业总产值只增长9.4%,销售总额甚至下降了2.9%。在“非公经济36条”的一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经济发展”声中,与红红火火、不断扩张的国企相比,个私经济的这张“成绩单”实在太寒碜了。
    民营经济的发展为何如此迟缓?最重要的原因是发展的机会不平等。这首先表现在政府的垄断上。凡是能赚大钱的、利润高的都要保证给国有资本;利润低的、国企不愿做的行业才让民企来做。就在“非公经济36条”出台后,国务院的另一个文件《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又明确要求国有资本要在铁路、民航、电信、石油、煤炭、电力等7个行业保持控制力,这就使国企在这些行业已存在的垄断地位进一步强化。依托超强经济实力而形成的特殊利益集团成了民营经济发展最大的障碍。这些利益集团不仅不断扩大对决策的影响力,甚至可以动用行政权力。
    民营经济不仅低国有经济一等,而且也低外企一等。虽然“非公经济36条”明确规定“允许外资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也允许国内非公有资本进入”,但金融服务等行业在对外资开放之后却仍然对国内民资大门紧闭,颇有点“宁赠友邦,不予家奴”的味道。
    前不久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再次强调“凡是向外资开放的领域,都要向内资开放”,在民企的“国民待遇”问题上可谓“三令五申”,但现在已经很少有人敢对此寄予厚望,因为人们对那些话太熟悉了。用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的话说:“这些文件就是开了一副空心汤圆,看着好看,其实什么也吃不到。”
    “鼓励”停留在口头上,“支持”落实在文件上,“引导”受囿于歧视上。这边厢,国企强力排斥;那边厢,外企开始挤压——夹缝中的民营经济怎么可能得到大的发展呢?国家工商总局此前的另一数据表明,1999年我国实有个体工商户3160万户,2004年这一数字下降为2350万户,6年间净“缩水”810万户,平均每年减少135万户。
    民营经济的重要性,已无须多言。现在的关键问题是政策总是被“绑架”。这固然有特殊利益集团阻挠改革等方面的原因,但归根结底还在于有些传统观念根深蒂固。不少人总觉得重要行业必须由政府来控制,总是对民营经济不放心。一方面高喊发展民营经济,一方面又强调“做大做强”国有企业,于是出现了左手与右手打架的现象。
    因此,要真正发展民营经济,就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我们必须明白,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建立在高度发达的民营经济基础上——既然选择了市场经济之路,就不能再让国有经济唱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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