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衢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知识培训。市本级各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市区零售药店负责人共计102人参加了培训。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6号)于二○○七年一月三十一日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1999年8月1日实施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第7号令)同时废止。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培训,由市药监局行政执法人员主讲。依《26号令》对照《7号令》,从制定依据、遵守主体、药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销售代表管理、购销过程中的企业资质凭证索取、处方药管理、有奖销售、药品邮售、药品储存运输等方面都作了详尽的讲解。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企业经营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做了深入细致的对比、分析、阐述。课后,发了考试卷进行测试学习效果,其中41人取得了100分的好成绩。
市药监局强调并要求参加培训的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要组织企业内部员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26号令》,要对照《26号令》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突出重点,强化企业自律意识,落实好购销资质审核、驻店药师管理、处方药销售等工作,切
实把好流通领域药品质量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