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修定不予免税的进口机床范围
资讯来源:中国重机商务网 发布时间:2007-1-29 14:05:13

    财政部日前公布了《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6年修订)》,其中对于机床类别商品进行了界定,明确列出不予免税进口的商品品名和指定参数范畴。

    新版《目录》将自3月1日起执行。《目录》中将机床分为两类,分别是非数控机床、数控机床,所有规格的非数控机床都不能享受免税进口;而数控机床产品中,不能免税进口的产品涉及款型较多,包括数控激光加工机、数控切割机、龙门式加工中心、数控电加工机床、钻削加工中心等共23款。新版《目录》对相关参数进行了详细界定,如数控机床之下的数控激光加工机产品,凡三维及以下板材切割(三维实体加工除外)的将不予免税;而镗铣加工中心产品中,符合以下参数条件的款型将不能享受免税:定位精度大于0.010mm,重复定位精度大于等于0.006mm,快移速度≤40m/min,<4轴联动,以及数控重型磨床,规定工件直径≤1600mm,加工圆度>0.001mm,微量进给>0.0001mm。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相关资讯
关于我们 - 刊登广告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服务项目 - 站点地图 - 服务条款 - 代理合作 - 建议投诉
投诉电话:0571-87296893  客服电话:0571-87299943  销售电话:0571-87896972、87896973  传  真:0571-87292752
版权所有©浙江民营企业网通用网址:浙江民营企业网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50128